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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-郑州博铭咨询公司

更新时间:2024-12-11 07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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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-郑州博铭咨询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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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委托别人办时需要带那些材料?很多小伙伴都不太了解,下面就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吧。


(1)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时,应同时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(原件)及被委托人的身份1证明复印件。


(2)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有效期四年,请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,届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延续申请。《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》到期后证号自动作废,不作换发。


十余年的积累让我们有了更好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代办服务,您可以放心的选择我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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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,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。延续申请提交下列材料:


(一)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延续申请表。


(二)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
(三)生产场地使用证明(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)。


(四)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。


(五)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。


(六)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、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。


(七)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。


(八)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。


(九)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原件。


(十)消毒剂、消毒器械卫生1部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。


(十一)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(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企业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)。


(十二)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
第十五条 受理延续申请后,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查核实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,换发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。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代办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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